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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学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第一批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2 15:11:38 浏览次数: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研究生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齐鲁医学部医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3月初召开,材料收集工作分两部分进行.

A. 请于3月3日前向研究生处报送以下材料:

1. 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汇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学位人员表决票汇总表》(附件1)的打印稿1份,同时相应电子版发至yxbyjs@sdu.edu.cn

注意:

a.本汇总票为医学学位委员会表决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核查并为表格上的全部信息负责。请逐一审核每个学生论文外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是否已经符合要求;是否已经通过答辩并已提交答辩表决票;

b.请各单位认真核查表决票汇总表上的人员名单与系统生成的学科评议组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一致。

2、系统生成的学科评议组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1份。

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学位申请人员类型、专业及授予学位门类,加盖学院公章。名单需作出如下说明: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在职办公室本学期最终审核通过人数,本次学科评议组拟同意授学位人数。

为向医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相关情况,资格审核通过但未授予学位人员需列出具体名单,并说明原因,如学术不端取消答辩资格、论文评阅未通过、答辩未通过、自动放弃申请学位等。因论文评阅未通过,经重新送审后通过,符合本次授位人员要特别注明。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3、《山东大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从学位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1份。

请申请人完整、准确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不要出现空项,也不得有手写字迹,各学科评议组审核人认真检查表中内容,审核后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申请人及各单位特别注意审查以下问题,有不符合格式者,学校及学部一律退回:

a成绩不可过少;

b.论文工作起止日期:入学后半年---答辩前2个月

c.完成本论文导师所支付费用:不应为0

d.“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中最后一段话应为:“经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通过该论文答辩,并建议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其*学博士学位”。

e.发表论文要填写全面,导出格式应为 (举例说明) “Improvement of Hypoxia-Ischemia-induced White Matter Injury in Immature Rat Brain by Ethyl Pyruvate; Neurochemical research; 2013-01-13; 1; 第一位;国际期刊;SCI收录(务必注明SCI收录或核心A

B.以下材料暂不上交,各学院组织收集齐整并与上交的《授学位人员表决票汇总表》认真核对,医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学部将及时发布分会通过人员名单/学位授予日期/委员到会情况等信息,整理材料并填写完整后再上交,将后续通知.

1学位审批书(科学学位研究生使用)或专业学位申请书(专业学位研究生使用)2份/人(附件2)(审批书或申请书内的照片务必加盖各学院公章);由培养单位委派专人加盖医学学位委员会公章及校学位委员会公章。

2、2寸彩色背胶照片1张。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务必和《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电子照片同版同照,照片背面填写学号及姓名。

3、《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1份。

4、博士学位论文3本,硕士学位论文2本:普通装订本(胶装版)。

报送论文为答辩完成后的最终定稿论文,将由学位办公室统一向国家图书馆、知网、万方数据提交,然后由他们扫描上网公开。要认真检查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权的声明》是否已签字,并告知导师和申请人不能代签。

已办理“内部”的论文也需提交,封面密级处填写“内部”字样。已办理“秘密”级以上的涉密论文不向研究生处及学位办提交。

注意:

(1)以上各项材料请分类提交,并按学号从小到大进行排列;

(2) 请各学院组织《山东大学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审批表》(系统打印)、博士硕士《简况表》、《答辩申请书》等表格的填写工作,并委派专人加盖医学学位委员会公章及校学位委员会公章。

(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精神,各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学位论文的评价项目和评价要素,对论文本身及答辩情况作出科学评价。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且获得A(优秀)者人数应为此答辩委员会答辩研究生人数的1/3左右,否则此答辩委员会决议无效,所有答辩人员需重新答辩。

(4)凡后续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不符合学校或学部规定者,答辩一律无效。

  如2016年12月15日《齐鲁医学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第一批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所述,学位论文要求、答辩要求、学位审批、答辩委员会决议等须按《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试行)》、《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和山大研字〔2007〕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学科评议组对不符合要求者,不得提交医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如学校和学部部分外审结果未回,或外审结果不全而需要答辩者,需提交保证书并承诺“外审结果不符合要求者,本次答辩无效”,方可答辩。


附件1:              授位人员表决票汇总表.xls

附件2:             20150512113222_16654.rar 

附件3:              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doc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研究生处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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